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市场化代建,迎来一份新的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建工程管理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东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制管理办法》,共8章25条,覆盖代建单位确定、组织实施、职责分工、费用奖励、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这次修订有明确的现实背景。原文提到,市场化代建实施中存在管理权责不清、投资控制不严、违约违法等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同时,2022年印发的《东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东府办〔2022〕39号)将于2027年6月到期,修订因此提上日程。
对代建单位来说,投资约束的表述最直接。办法确立“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原则,以批复概算为投资上限,超概部分由市场化代建单位承担。与之配套的是奖励机制:按期完工、质量优良、投资可控且获国家级奖项的项目,可给予不超过管理费10%的奖励。约束和激励同时压在同一本账上,代建单位的利润空间与投资控制能力直接挂钩。
权责结构也做了重新划分。项目单位负责需求、资金和用地等前期工作,集中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关键招标、审批重大文件、监督资金与质量安全,市场化代建单位承担方案编制、招采实施、投资控制、验收结算等全过程执行责任,保险机构则负责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四方各司其职,代建单位不再只是“干活的一方”,而是被纳入全过程履约考核。
监管条款同样值得注意。办法列出七类违约责任情形,包括无故违约、管理失职致重大损失、人员缺岗、工期延误、结算高估及拖欠款项等,可追究责任直至终止合同;另有十类严重违法行为,涉及行贿受贿、围标串标、转包分包等,追究法律责任及涉刑移送。对正在参与或准备参与东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企业而言,合同里的退出机制和履约担保条款,需要比过去看得更细。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