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今天发的第三批施工安全典型通报,全是戳中日常管理惰性的老问题。
其中一起高新安置房项目,因脚手架整面连墙件未设置,被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据是2024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相关条款。别觉得这是小概率事件,赶工的时候为了省工序、抢进度,少装几个连墙件的操作,不少项目都有过。但一旦被认定为重大隐患,停工整改、信用惩戒都是连锁反应,省下的那点工时根本抵不上代价。
同步通报的7起违法违规案例,更具警示性: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仅配备1名安全员,未按规定足额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罚2500元;有3起项目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擅自在22点后或凌晨开展土石方、混凝土浇筑等产生噪音的作业,罚款从2万元到8.2万元不等,最高一笔是湖南某建设公司在站点项目凌晨3点违规施工,被罚8.2万元。还有产业园项目未按要求设置临时环卫设施,被罚3000元。
这些问题没有任何技术门槛,全是喊了十几年的“老规矩”。但偏偏就是这些老问题,次次通报次次有,本质上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觉得安全员凑数没人查,夜间施工先干了再说,现场配套设施能省则省。可现在的监管不是“靠运气躲”,夜间施工有群众举报、有噪音监测,人员配备查现场台账、问到岗情况,一查一个准。
马上进入年底赶工季,各个项目都在抢进度、压成本。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在明摆着的合规问题上犯糊涂。连墙件按规范数量装,安全员按配置要求配,夜间施工该走的程序走到——别为了抢三五天工期,栽在这些最低级的失误上。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