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该市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该政策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自2026年10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明确了物业费、新购住房装修费、住房装修翻新费三类提取情形,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提取金额上限,并设置了衔接过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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