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刚落地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新规,是给施工企业回款上了一道硬保险。
先算最实在的账:担保费用全额由建设单位承担,严禁转嫁给施工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担保费直接纳入工程概算。之前不少项目的担保成本变着法甩给施工方,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现在直接划清边界,没的推诿。
最有分量的是差异化担保机制,完全跟着信用走:
这不是“一刀切”,是用经济杠杆倒逼业主守信用。信用好的降成本,信用差的多出血,哪怕已经享受了减免政策的业主,只要在保函有效期内出现拖欠,立刻取消优惠、追加担保。
还有几个细节盯得很准:一是全程担保,从开工到竣工结清,担保不能断,保函到期前15天必须续保,杜绝空窗期;二是担保互斥,同一家机构不能同时做同一项目的业主支付担保和施工履约担保,避免关联担保走形式;三是索赔资金优先付人工费、农民工工资,民生底线卡得死。
对内蒙古做房建市政的同行来说,以后接项目先摸清楚业主的信用底,碰到失信主体,翻倍的担保费本身就是预警信号,这类项目要慎接。另外造价浮动超合同价10%的,担保金额要动态调整,签补充协议时别漏了同步更新担保,把这层保障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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