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三角债不用死磕诉讼,走调解路子回款比打官司快得多。
最高法和全国工商联10月8日刚发布的第二批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里,就有个咱们建工圈眼熟的三角债案子。大庆一家混凝土公司给基础设施项目供货,双方结算总货款585.59万元,对方只付了44.85万元首付款,剩下540.74万元长期拖欠。
混凝土公司一开始直接走了诉讼程序,申请冻结了对方银行账户。可那家设计工程公司也不是故意赖账,是承接的项目被上游发包方欠了大额工程款,现金流全被占死,账户一冻连新项目投标都没法参加,眼看就要资金链断裂,两边矛盾彻底僵住。
最后法院联合工商联调解,只用15天就谈成了方案:先解冻账户让企业能正常经营接活,再按约定分期支付欠款,同时加了严格的违约责任倒逼履约。两边都没伤筋动骨,欠款也有了明确的回款准信。
咱们做工程的,谁没碰过这种糟心事?上游拖总包,总包拖建材商、拖班组,一层压一层。以前碰到拖欠,要么硬着头皮起诉,走流程冻账户,少则半年多则一年,赢了官司对方要是真没钱,还是拿不到钱;要么就自己扛着现金流,活活被拖垮。
这次的典型案例其实给了个明路:只要对方不是恶意逃债,真的是被上游三角债卡了脖子,完全可以走法院+工商联的调解通道。不用耗漫长的诉讼周期,不用撕破脸,还能给双方留喘息空间。
尤其是做建材供应、小包工头的,以后碰到这类事先别急着封账死磕。先摸清楚对方是真没钱还是装没钱,真有经营能力只是暂时周转不开的,走调解分期,比耗上大半年划算得多。工程圈靠现金流活着,能早一天拿到钱,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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