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版《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不是针对施工企业的单向约束,是给全建筑市场划了统一的信用奖惩硬杠杠。
9月21日住建部挂网征求意见,截止10月21日,是2017版旧办法实施9年后的首次系统性修订,层级是部门规章,比一般规范性文件分量重得多。
第一个关键点是覆盖范围全。过去总觉得信用管理是管施工队的,这次明确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全纳入,连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这些执业人员的信用也统一归集到全国平台。以后投标前,不光业主查我们的信用,我们也能查业主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失信记录,双向约束才谈得上公平。
第二个关键点是失信分级有明确门槛。分轻微、一般、严重三档:轻微失信全国平台不归集;一般失信公示3个月到1年;严重失信直接公示1到3年。注意,不是随便罚点款就算严重,得是暂扣/吊销资质、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90天以上这种级别的处罚,才会进严重失信名单。
第三个关键点是信息上传有死线。县级住建部门要在信用信息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采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个工作日内推送到全国平台。以前地方上的处罚可能半年还没上全国系统,以后不会有这种缓冲期,项目上出点事,很快就全国可查。
别不当回事,严重失信期内,资质升级、增项、投标、评优全受限,连注册人员的执业注册都可能卡壳。现在离意见征集截止还有1个月,手里有项目的赶紧对照10类严重失信情形自查,尤其是转包、违法分包、质量安全事故这几项高风险项,踩线的成本真的比以前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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