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这次微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不是放松监管,是把用工规则往行业实际方向掰正了。
别觉得是“放宽要求”就松劲。之前硬卡劳动合同,多少项目为过核查,要么签了合同不交社保,要么找空壳劳务公司走形式。真出欠薪纠纷,一层推一层,工人手里连个认账的用工凭据都没有。
别小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这几个字的改动,戳中的是行业真问题:工地上相当比例的工人,跟劳务、总包之间本来就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硬卡劳动合同,只会逼出更多假合同,反而不利于欠薪溯源。
现在规则明明白白: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就行,但底线半分没松。协议必须写清工作岗位、工资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签完才能进实名制平台登记,才能进场施工。
地方已经在往细了落。江苏今年4月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发文,全面推广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加快推进劳动合同电子化;安徽已经建成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在建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工资发放情况全在动态监控范围内;海南正在推动欠薪治理“8+1”工作机制,把劳务实名制、考勤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这些制度拧成了闭环。
对总包和劳务公司来说,反而要更盯细节。以前靠“假合同”混过实名制的路子,现在彻底走不通。监管查的不是有没有合同,是协议内容和实际用工对不对得上,工资发放是不是按协议走,考勤记录和实名登记匹不匹配。
说句实在的:规则松的是不切实际的强制要求,紧的是实打实的用工底线。真遇上欠薪纠纷,有没有书面协议、协议写得清不清楚,就是定责的第一凭据,别等出事了才临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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