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修订,是建工用工合规从“卡死形式”到“务实落地”的关键转向。
核心改动就一处:原要求进场工人必须签劳动合同,现在调整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签劳动合同,不符合的可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别小看这几个字的变化,直接戳中了工地用工的老痛点。
干过劳务的都懂,工地用工链条绕得很:总包到分包到包工头再到工人,层层转下来,临时用工、短期班组占比不低,工人今天在这个项目明天就挪去隔壁,连用工主体都搞不清,根本满足劳动关系的人身、经济、组织从属性要求。之前一刀切要劳动合同,结果就是落地难、执行率低,大量工人手里啥书面凭证都没有,碰上个欠薪、工伤,连投诉的依据都拿不出来。
这次调整是真务实:先解决“有凭据”的最基础问题。用工书面协议虽然不直接绑定社保、最低工资那套劳动保障,但把工种、报酬、结算时间白纸黑字写下来,工人手里至少有个维权抓手。再配上2025年9月上线的新版实名制系统,班前签到、工资发放、异议申诉全留痕,欠薪溯源的链条才算真正串起来。
但别以为签了用工协议就能甩锅耍小聪明,上海早有判例:只要工人实际受单位管理、守项目制度、拿固定工资,哪怕签的是劳务协议,照样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这纸协议是工人的护身符,也是企业的红线。
落地还得盯三个细节:
说到底,政策是往接地气的方向走了,但能不能真解决问题,还得看项目上的执行落不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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