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刚落地的现房销售细则,本质是把房建项目的资金链路重新划定,施工方的回款节奏得跟着调整。
10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至此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均已落地现房销售配套细则。文件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预售门槛统一提至主体结构封顶,申请预售需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新获预售项目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须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资金受托支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这两个节点是核心调整,直接拉长了房企的资金回笼周期。对施工端的传导很直接:结构封顶前,房企没有预售资金来源,前期工程款支付的压力会进一步传导到施工方。
做深圳房建项目的同行,签合同的时候得把进度款节点盯紧。尤其是结构封顶这个关键节点,付款比例不能压得太低,不然垫资压力全落在施工方这边。另外要注意,文件明确开发贷定向支持现房销售及“好房子”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分批拨付。这类项目的房企资金来源更有保障,投标时可以优先考虑,回款风险相对更小。
还有个容易忽略的细节:现房销售项目实行备案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收取定金,上限为总房款的3%。这笔钱金额有限,别作为前期材料款的主要来源来规划。
现在四大一线的现房销售规则都已落地,后续大概率会有更多城市跟进。做房建项目的,别光盯着施工质量和交付标准,资金账得提前算明白,合同条款里把付款节点写死,才能避免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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