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就废止《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管理办法》(漳建工〔2019〕79号)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这份2019年出台的办法,规范的是房屋市政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行为,施行至今已有数年。
废止的理由,通知写得很明确: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厅关于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行为的最新制度规定。换句话说,上位规则已经调整,市级层面2019年的这套办法需要退出。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文件自新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施行,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应按住建部令第37号和《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等文件要求,做好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的方案论证。
对项目上的人来说,这里有一个容易误读的地方。废止的是漳州2019年那份市级管理办法,不是论证制度本身。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仍需组织专家论证,依据换成部令第37号和省里的安全标准。市级文件退出后,原先按漳州办法执行的论证组织方式、程序要求是否随之调整,需要等正式通知印发后对照省级标准逐项核对,尤其是方案编制、专家选取和论证意见落实这几个环节。
时间上也需要留意。征求意见截止到11月13日,正式通知的印发日期在征求意见稿中留空,施行时点以印发之日为准。在建项目如果近期正安排论证,建议先按现行要求推进,同时关注市局工程科的后续通知,避免在文件衔接期出现程序上的空档。有意见的单位可在截止日前书面反馈。
来源: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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