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建局近日出台《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把造价管控的关口从施工阶段前移到设计阶段。文件适用于市级政府投资新建的非经营性项目,列出10类民生与公共服务领域,包括新建办公楼、保障性安居工程、人才公寓装修、学校、养老院、派出所、三甲医院、公园景观绿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以及陈列展览项目。
《指引》为这10类项目设定了综合和分项参考指标值,作为设计概算的“控制上限”,原则上不得突破。计价范围包含土建、安装、装修及一般室外配套工程费用,不含特殊地质处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指标由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动态管理,随市场价格和技术进步调整并公布。
更值得工程人关注的是负面清单。文件在建筑结构与风格上原则上不采用异形结构、大跨度结构;装饰工程原则上不使用高档进口石材大面积铺装及多层复杂叠级吊顶;景观绿化不使用古树名木、不大规模堆坡造景;亮化工程不搞大面积夜景亮化和灯光秀;机电设备严控选用高端设备。这五类限制指向的是同一个问题:设计阶段那些说不清功能收益、却显著推高造价的选项,今后要先过审。
调整机制也写明了。确因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调整分项或综合指标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发改委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及专家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报批擅自突破上限的,不予安排财政资金。
对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来说,这份文件改变的是前期工作的做法。过去概算超了,施工阶段还有变更和核减的空间;现在上限前置,方案阶段就要把结构选型、装修标准、设备档次算清楚。设计单位需要更早介入造价测算,建设单位则要在功能需求和指标约束之间做取舍。文件称这是从“事后核减”向“事前控源”转变,实际效果还要看指标值定得是否合理、论证程序是否真能兜住特殊情况。
宿迁这次把“形象工程”的常见手法列成清单,等于给设计审查提供了可操作的对照项。对工程人而言,接政府投资项目时,先翻一遍这五类负面清单,比事后解释变更为什么超概算要省事得多。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