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刚出的城市更新历史资源调查规定,直接给旧城改造类项目的前期工作换了逻辑。
这次的要求卡得很具体:全市域内,不在古城保护范围、拟实施更新的地块,只要改造面积超1公顷,或是涉及5栋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都必须先做历史资源调查评估。古城保护范围内的项目,也得按专门的评估制度执行,没有例外。
别再拿老思路碰这类项目。新规直接把调查评估嵌进了立项、规划、建设全流程,没拿到住建和文物部门的联合审查意见,连更新方案都批不了,等于把保护红线划在了最前面。
流程也给得很细:调查评估得由项目实施主体委托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技术机构承担,最终要形成调查评估报告,还要配套历史资源调查表、尚未列入保护名录建(构)筑物综合价值评估表等规范性附件。联合审查通过的成果,还要分别报市住建局和文旅局备案,直接作为地块更新方案编制和审批的法定依据。前期排进度的时候,得专门给这一整套流程留足时间,别按老经验掐着点往前赶。
施工环节的要求更不能松:作业中要是新发现历史文化资源,必须立刻暂停施工,先做拍照、围挡这类临时保护措施,24小时内就得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等现场核查出处理意见了才能复工。这条必须给现场带班、作业班组交底到位,别觉得是个不起眼的老构件就能随便动,真碰了硬茬,耽误工期不说,责任也跑不掉。
说白了,现在城市更新的合规要求已经从粗线条走到了细颗粒度,历史保护的账,从拿地到竣工全流程都得算进去,别等踩了红线才想起补功课。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