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今天发布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直接给建企的投标资格套上了信用硬约束,不是纸面要求。
10类情形直接划入严重失信名单,公示期1到3年。别觉得离现场远: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处吊销资质、降低资质等级或停业整顿90天以上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他人挂靠工程挨了上述处罚的;经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认定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全在列。连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因质量安全事故被吊销执业资格或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的,企业也会被同步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信息更新速度也明确了:地方主管部门要在信用信息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集录入,企业自主申报的工程项目、荣誉表彰信息,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之后同步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也就是说,刚挨的处罚,最快十几天就会上网公示,下次投标资格审查一查一个准。
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3个月到1年,看着不算长,但现在投标打分、资质核查全跟信用挂钩,中小建企真摊上,很可能连项目入围门槛都摸不到。别等正式落地才着急,手里在施的项目先捋一遍:分包有没有挂靠嫌疑?进度款拖欠的有没有及时跟进?质量安全隐患有没有闭环整改?这些都可能变成信用污点。
还有个容易忽略的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要求压缩合同工期受处罚的,也会纳入失信记录。以后接活前,也得摸摸甲方的信用底,别平白跟着受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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