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与索赔台账
全过程登记变更、签证、索赔事项与审批、结算状态
(示例项目 · 成文样例 · 关键处附批注)
使用说明:索赔与变更都有"时效"要求(合同通常约定事件发生后 14~28 天内提出),超期风险由施工方承担。本台账需每周更新并在项目例会通报未闭环事项。
管理要点
· 时效管理:按合同约定时限提出(常见 14 天/28 天),超期前务必书面提出并留痕;
· 依据完整:每个事项要有依据(设计变更、监理指令、联系单、现场记录、影像、测量记录);
· 金额测算:变更与索赔金额应有计算书(工程量 + 单价 + 取费),避免"估个数";
· 审批跟踪:定期向监理与建设单位催办;被拒的要有书面理由并评估后续途径(协商、索赔、仲裁);
· 结算衔接:已批未结的事项在结算时逐项列入,并与 ZJ-04 结算资料清单对应。
三、索赔证据清单(按类型)
· 提示:证据要"同期形成"(事后补的证据效力弱);索赔意向应在合同时限内书面提出。
四、实操问答
· 问:索赔超期了还有机会吗?答:权利可能丧失,但可通过协商解决;关键在合同时效意识。
· 问:只有口头指令怎么索赔?答:先补书面确认(BD-01),再据以索赔。
· 问:索赔金额怎么算?答:按实际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与管理费计算,附台班与考勤记录。
模板编号:Z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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