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项目收尾阶段的起重安拆风险,真的比主体施工时更容易出大问题。
刚公布的武汉地铁12号线新春站“2·1”坍塌事故处罚,给所有做市政、轨道交通的同行敲了实锤警钟。
处罚全是硬措施,没有半分含糊:
看这次事故的核心问题,全出在“收尾松劲”上:龙门吊拆除属于超危大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现场围挡、周边道路条件已经和主体施工时完全不同,却直接沿用旧的专项方案,既没重新复核现场条件,也没补做专家论证。甚至作业还没完成,就提前开放了周边社会道路。
很多项目一到收尾期,上到总包管理层下到监理,注意力全扑在竣工验收、结算回款上,设备拆除、临建清场这类“收尾活”,往往甩给分包就当甩手掌柜:特种作业证件不核验真假,技术交底走个过场,旁站监理签完字就找不到人,不出事才是侥幸。
别拿收尾不当风险期,超危大工程的管控要求,从开工到撤场没有半分折扣可打。方案必须跟着现场条件动态调整,人员资质必须逐一核验,旁站必须盯到作业全部结束、现场清场完毕,警戒设置、交通报批一个环节都不能漏。
尤其是占道施工的市政、地铁项目,周边环境随时在变,任何一次起重安拆都得按首次作业的标准走流程,别等罚单下来才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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