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住建部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投标岗的冲击比资质岗更直接。
9月21日发的部门规章级文件,征求意见到10月21日,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链条主体,连注册执业人员都按身份证号建唯一信用标识,不是以前只管企业的老路子。
最扎投标岗的是造假成本直接拉满:填报虚假项目资料、信用承诺不实,最高罚10万元,记录公示3年,3年内不能申请信用修复。以前投标凑个业绩、随便签个承诺,大不了废标,现在直接钉在信用档案里——严重失信企业投标直接受限,资质办理还不能用告知承诺制,等于3年里大半项目都碰不了。
还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直接列严重失信名单,公示1到3年,评优、资质申办全受影响,还会跨部门联动惩戒。算笔账:一个小项目的投标利润,可能连10万罚款的零头都够不上,搭上3年信用污点,完全是捡芝麻丢西瓜。
两个实操提醒:一是建设单位也纳入信用考核了,拖欠工程款拒不支付达到处罚标准的,直接进严重失信名单,以后投标前别光算利润,先查甲方信用等级;二是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也绑定了,建造师等以欺骗手段注册、因事故停执业3个月以上的,直接进严重失信,挂项目前得先核人员信用状态。
现在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有实操层面的意见可以抓紧反馈,但大方向已经定了:以后建筑市场是信用说了算,投标端的合规门槛只会越来越高,别等文件落地了才急着补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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